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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称绑架是想有事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3:54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刘冬梅 实习生 丁瑶)“我想有自己的家庭和事业,抢钱是为了过上好日子…..”这是一名绑架儿童勒索巨款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吐露的作案动机。然而,三名参与绑架作案的嫌疑人竟都是年富力强只有20多岁的青年人。昨天三人站在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席上,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三青年绑架两岁小男孩

  被告人李想23岁、王双喜23岁、李云飞22岁,三人均是沈阳人,年轻的他们被指控犯有绑架罪和抢劫罪,昨天三人站在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三名被告人在法庭上交代了自己作案过程——被告人李想说:“我跟被害人冯小壮(化名,男)的哥哥是同学,原来经常去他们家玩,看见他家吃的穿的用的都非常好,又听说他爸爸当过包工头,觉得他家非常有钱就羡慕极了。后来我就找到王双喜和李云飞决定一起绑架小壮弄点钱。”小壮家住沈阳市铁西新区大青乡某村,2005年1月4日下午2时20分,李想、李云飞和王双喜携带着两把刀及一把假枪,驾驶着一辆借来的黑色奥迪轿车来到被害人小壮的家。李想因为怕被认出而没有下车,李云飞和王双喜进了小壮家。

  就在小壮保姆上前打招呼的时候,王双喜突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假枪抵住了小保姆。此时,李云飞迅速抢过两岁的小壮,两人夺门而出登上轿车扬长而去。

  警方迅速抓获绑匪

  “我们就是为了钱,没想过要伤害孩子。”之后三名被告人打电话向小壮父亲冯某索要100万元的巨额赎金,冯某在报警的同时,按照绑匪的要求,将现金41万元和一张银行卡(共计80万元)放到马三家子村附近的路边,3名被告人将现金和卡取走后,将小壮放在一辆出租车内,让司机开到长客西站的花卉市场门前交给冯某。冯接到孩子后,警方随后出击。于1月5日下午在于洪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想、王双喜和李云飞抓获。

  被告人表示愿受惩罚

  为了争取宽大处理,被告人李想、李云飞交代了自己另外的罪行,他们曾在2004年11月伙同他人分别在大连、锦州两次抢劫出租车。

  昨天,李想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时说:“我想有自己的家庭和事业,抢钱是为了过好日子,现在我非常后悔,没想过会犯这么大的罪,我愿意接受惩罚,也希望能对我从宽处理,能够让我早日回到社会,多做点贡献。”李云飞说:“我知道我做错了,我对不起被害人也连累了家里的人。”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时下很多年轻人盲目拜金,追逐奢华生活,但自己又不想付出努力,所以才导致走上犯罪道路,这的确是一条捷径,但路的尽头不是成功和财富,而是可以让人粉身碎骨的悬崖。

  昨日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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