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困难居民采暖补贴要先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5:05 大连晚报

  困难居民采暖补贴要先申请每年11月至次年3月领取补贴申请表接受审核;供暖费缴费期限从5月15日至11月15日;供热质量差的供热单位将被勒令退出见习记者常婷首席记者张晓昭 昨日召开的大连市供暖工作会议,要求上下努力,改善供热质量,提高供热服务水平,11月15日开栓率要达到100%,确保按时供热。

  市内近三分之一人家实现采暖“分户” 副市长宋增彬说,目前全市61万户居民中,
有20万户人家实现了住宅分户供热,比例还不高,供暖配套设施要进一步加强。 他说,今年供暖形势依旧严峻。其中“煤价高幅增长”是今冬明春城市供暖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据悉,目前供热企业外地采购每吨煤的定价多在430元左右,运到大连,每吨就变成了470元。另外,从供暖“新规”出台到供暖期开始,“缓冲期”过短,也为今冬供暖增加了难度。如今年开始实施24小时连续供暖,室温不能低于摄氏18度,对供热企业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如,效益不好的企业,补贴难以到位,供热企业难以按期如数收到供暖费,这个“扣”怎么解,都是今年面临的新问题。 据了解,已进入破产程序企业中尚未得到安置的职工和已经列入市破产计划企业的职工,采暖费补贴由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困难居民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申请补贴 拟申请享受困难居民补贴的家庭,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到相关供热单位领取《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申请表》,分别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或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签章),合格后连同相关证件报送供热单位。 供热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按政策给予办理,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包括困难居民的相关证件),并按申请类型于每年4月15日前汇总报市集中供热办公室。 市集中供热办公室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将核定额按困难居民分类汇总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两个月内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高于30%,最终确定审核结果,并将补贴金额拨付市集中供热办公室,由市集中供热办公室统一拨付供热单位。 困难居民包括: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且居住暖气房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无就业家庭,“大龄”夫妻(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双失业人员,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夫妻双失业后退休人员。 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期间符合困难居民条件的采暖用户,享受规定的采暖费补贴标准。 对困难居民的补贴,以家庭为单位,按一处住房60平方米标准予以补贴。不足6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大连其他区市县可参照《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执行。

  供暖企业可自定优惠措施鼓励用户提前缴费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供暖费标准的通知》,供暖费缴费期限“自每年5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对逾期缴费的按日加收欠费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暖企业可自定优惠措施和办法,鼓励用户提前缴费。 政府同时规定,供暖期每年自11月15日起至翌年的3月31日。供暖企业应当保证供暖质量,全天连续供暖,保证室温不低于摄氏18度。“对室温不达标的用户实行退费”。与此相关的一些实施“细则”不日将颁布实施。

  供热质量有问题一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政府规定,“供热单位对于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接到投诉后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对于供热质量的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以保证广大市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按要求,供热单位要确保设备运行完好率达到98%,供热设备故障维修要在40分钟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修复不得超过12小时,重大故障修复不得超过24小时。 供热面积为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单位,要成立供热投诉中心;供热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的各供热站点,要设立报修和投诉电话。所有供热单位的投诉中心和供热站点,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保持电话畅通,保证及时处理来访和接待投诉。 市、区、县(市)政府都要成立供热信访工作办公室,受理供热信访投诉。办公室要设立供热投诉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市政府在市供热办设立“供热信访投诉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供热信访投诉事宜,并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凡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不按有关规定处理,经上级复查处理不当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供热期间,供热监察执法部门要设立24小时服务投诉电话。 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我市供热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供热质量差,居民反映强烈的供热单位,政府将取消其经营资格,勒令退出供热市场,由有实力的供热单位接收或兼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