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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大权”下放工商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6:4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从现在起,在市北区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审批,个人合伙、独资企业登记,100万元以下的私营年检核准可就近到各工商所办理,而不必到工商分局排队办理。记者从市北工商分局获悉,该局近日在全市率先完成“小局大所”改革,原来的17个工商所被合并为11个,五项原属于市北分局的职权下放到各工商所,市民办理工商业务大大提速。

  17工商所并为11个

  据了解,此次改革主要按“经济户口”和经济区域对工商所进行布局,各类市场主体不足1500户或辖区不足1平方公里且市场经营主体不足2000户的工商所就近合并。市北区原有的17个工商所合并为11个,各工商所的人员重新调配,分局85名员工中也有40人被下放到各工商所。

  其中,合肥路工商所与辽源路工商所合并成立辽源路工商所;宁夏路工商所与北仲路工商所合并成立宁夏路工商所;利津路工商所、台东三路工商所合并成立利津路工商所;登州路工商所与延安路工商所合并成立延安路工商所;热河路工商所与冠县路工商所合并成立热河路工商所;胶州路工商所与即墨路工商所合并成立胶州路工商所;辽宁路工商所(在原有管区基础上扩大管辖黄台路街道办辖区)。敦化路、威海路、华阳路、泰山路等4个工商所保留。

  五项职权下放到所

  市北工商分局局长张晓青告诉记者,完成“小局大所”改革后,五项原属于分局的职权被下放到工商所。

  这五项职权为:以分局名义办理辖区内个体户的开业、变更、歇业审批、验照等登记管理事项工作;以分局名义办理辖区内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受理、核准登记管理事项工作;对辖区内由分局登记的100万元以下的私营、内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违反登记事项,以分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分局委托实施辖区内100万元以下(不含前置审批)的私营、内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年检初审、核准以及网上年检的预审;受分局委托办理辖区内商品展销会登记。另外,工商所可以以工商所名义对自然人无照经营行为实施1万元以下的处罚。

  漫天巡查变分类管

  “改革后,每名工商执法人员都有一份‘责任田’。”胶州路工商所所长于青说,分局专门制定了电子地图,对工商业务实施网格化管理,将每个工商所划分出若干块,每块有一名或两名人员负责管理。但是,“这样并不是分局没责任了”,张晓青局长解释说,职权下放后,部分业务工商所可以直接以分局的名义办理,错了分局有责任,具体办理者和工商所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据了解,“小局大所”改革的主要变化是变原来的漫天巡查为分类监管,按照企业信用程度、行业风险等级等进行分类监管,分别实施“远”、“近”、“紧盯”管理。既提高工作效率,也降低了工作成本。

  全市改革明年完成

  “小局大所”改革既为了方便群众,也为了促进监管的高效运转。过去,岛城工商系统登记管理、监管执法等职能权限多数在各分(市)局和市工商局,基层或偏远地区的企业、市民和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客观上也影响了工商部门的服务和监管。推行“小局大所”后,实施职权下放责任下移,有效避免了工作效率低、成本高的现象。

  据了解,按照市工商局计划,全市160余个工商所年底前将改革完成80%,明年上半年“小局大所”改革将全部完成。本报记者陈新坦本报通讯员陈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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