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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野趣”不足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7:28 红网-湖南日报

  李立川

  国庆期间,某公园推出“放虎归山”活动,将两只老虎置于小片山林之中,然后强行驱赶一头水牛入内,从而为游人再现“饿虎扑食”的场景,谓之“野趣”。笔者对此很不以为然。

  先说“野趣”之“野”。在山林边近距离目睹饿虎噬牛,对于大多都市人来说,确有些“野”的意味。但狭窄的山林,孤单的水牛,无路可逃的困境,从一开始就被深深打上“人造”的烙印,与真实的、原生态的生存竞争相去甚远。再看“野趣”之“趣”。真正的趣,不应只是满足人们猎奇之需,更应当使人从中产生愉悦、健康、向上的情绪体验。在众目睽睽之下,人为营造“强势虎”与“弱势牛”之间的搏杀吞噬,血腥场面直呈人前,对游客尤其是未成年人而言,极可能导致诸如倾轧、暴力等负面心理暗示。在观赏现场,不少游人特别是小孩以手掩面、不忍卒看的表现便是明证。

  笔者不由得想起不久前读到的一则报道:鲁迅先生在听说其小说《呐喊》被请进中小学课堂时,深感悲痛地说:“中国书籍虽然缺乏,给小孩子看的书虽然尤其缺乏,但万想不到会轮到我的《呐喊》。”鲁迅的这一态度,代表了一种高度的责任感:不应该总是让人们尤其是未成年人看见血腥、残酷和绝望,而应当更多地感受光明、善念和爱心。两厢对照,“野趣”之举,值得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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