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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牛奶弃“鲜”卖“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7:30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董晓峰

  涵盖“禁鲜令”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从1日正式实施。11日,记者走访哈尔滨市的一些超市发现,新包装品牌奶已经开始销售。虽然少数品牌奶的外包装上仍然醒目地标注“纯鲜牛奶”的字样,但大部分奶的外包装上标注的都是“纯牛奶”,很多标注字样中的“纯”字的字号和字体都与“牛奶”字样不一致,“纯”字一般都比“牛奶”的字号大
。可以看出,在“禁鲜令”下,厂家已改在包装上突出“纯”字作为卖点。

  11日,在道里区的一家大超市奶制品销售区,记者看到标注有伊利“纯鲜牛奶”字样的外包装盒堆成了一个台子,上面摆满了该品牌的奶制品。在其他的几个超市中,记者也看到了一些标有“鲜”字的牛奶。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超市中的牛奶基本上都是完达山、龙丹、伊利、蒙牛等品牌,除了少数奶的外包装上仍标有“纯鲜牛奶”字样外,大部分都是新包装的“纯牛奶”。虽然少了“鲜”字这个卖点,但很多厂家并没有放弃在“纯牛奶”上做文章,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纯”作为卖点。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在蒙牛和完达山纯牛奶的外包装上,“纯”字占据了包装的很大面积,比“牛奶”的字号大很多。

  “禁鲜令”正式实施10天了,为什么还会有“鲜”字标注的奶制品出现在超市呢?超市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都是一样的:尚未接到过任何不能销售“鲜”字标注的奶制品的通知。而且,根据新标准实施要求,这些“鲜”字的旧包装最迟可以延用到明年6月1日。这是因为针对有些企业库存量较大的实际情况,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称,如果2005年10月1日之前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且旧标签符合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和GB13432-19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标准的,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旧的标签,其产品可继续销售,但最终期限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企业合理地运用了这个缓冲期,尽可能地再卖“鲜”。

  “禁鲜令”下,得到实惠的是消费者。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为了防止“禁鲜令”实施后销量下滑,很多品牌都在搞促销。在各超市中的奶制品区,竖起了很多“特惠商品,限期销售”的标示牌。原价5.5元的某品牌1升装纯牛奶,现价为4元。还有多个品牌都一致选择赠送的促销手段,如伊利、蒙牛和完达山都开展了“买五赠一”的活动,价格为5.5元至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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