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肇事司机先逃逸后自首警方免去对他肇事逃逸罪的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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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7:5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11日讯(记者文刚 特约记者陈世清)杨某肇事逃逸一夜后翻然悔悟,向办案人员自首,警方也因他积极配合处理善后,免去对他逃逸罪的追究。 9月27日晚11时15分,府城新大洲大道儒俊水厂路口路段发生一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两轮摩托车倒在地上。经查,事故是一辆1.75型小货车(银白色)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的,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已送往医院,小货车已往灵山方向逃逸,但
警方第二天继续深入走访群众,侦查逃逸小货车下落,仍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案情一时陷入僵局。正当办案人员苦于寻找案件突破口时,小货车驾驶员杨某却来到事故大队四中队投案自首。 原来家住陕西省西乡县城关镇城内街八组的司机杨某于9月27日晚,驾驶海南航空公司琼A237XX号小货车从海口往灵山方向行驶。22时50分,行至新大洲大道儒俊水厂路口时,其车左侧后视镜碰刮到同向行驶的郑某驾驶的琼CAE480号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倒地郑某受伤,杨某当场驾车逃离现场。 经过民警艰苦细致的工作,杨某与郑某取得互相谅解,最后达成赔偿协议。 作者:文刚 陈世清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