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管钱的集体侵吞公款7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8:04 潇湘晨报

  本报衡阳讯因嫌单位待遇太低,中国物资储运衡阳公司(以下简称中储衡阳公司)财务科女科长邹春容伙同8名包括会计、记账员、出纳、收款员在内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交账、假报支出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72万余元,其中,邹分得赃款近17万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昨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邹春容及其昔日下属等9名被告同庭受审。

  被告人邹春容,40岁,祁东县人,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今年6月2日被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6月10日被逮捕。9月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1998年元月,中储衡阳公司新、老总经理工作交接,公司“小金库”(账外资金)管理人员刘红艳(另案处理)将“小金库”余额数统计清单交给邹,由邹上报公司新、老总经理。邹故意少报余额16921元。事后,邹要刘在账外资金账中少作余额数,这笔现金被二人私分,邹得赃款8460元。

  1999年,该公司对财务人员待遇采取与机关人员等同的管理方式,财务人员待遇因此而降低。公司会计肖力群、周瑛、刘菊英,收款员吴英梅、邓玲玲、雷青青,记账员左才银及出纳唐蓓琳等财务人员多次向邹抱怨待遇太低,集体提出搞钱出来发补贴。邹表示同意,并安排上述人员各自放弃内部监督职责,互相配合,采取将销售提货单财务联不入账,从收款台直接提取货款的手段,截留公款近39万元进行私分。此外,1999年9月以来,邹春容等财务人员多次采取假报支出、重报支出、私分公司账外资金银行存款利息等手段侵吞大量公款。

  此外,检察机关还查明,今年2月,邹春容安排刘红艳从“小金库”中提出6.5万元,要刘以个人名义向公司集资,以获取更多的利息进行私分。刘于2月12日以自己和父亲的名义分别向公司集资1.5万元、5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邹春容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且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肖力群等8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追究被告人邹春容的刑事责任;以贪污罪追究被告人肖力群等8人的刑事责任。

  经过一天的庭审后,昨日下午5时,衡南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宣布此案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王冠华 刘 蔚

  手机上新浪随时了解神六进展 短信看世界与航天员一起翱翔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