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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省长表兄 无业人员骗取就业学子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8:5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0月12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张胜利) “大学生毕业之日,就是失业之日”。一句调侃话道出了大学生现在就业难的现状。毕业在即,一些骗子利用大四学生及家长急于找到工作的焦急心理,以能安排到好单位工作为名,频频向学生家长伸出黑手。2005年10月10日,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冒充自己是河南省某副省长表兄,以能安排他人到公安机关工作为名大肆进行诈骗,并骗取他人现金16000元的河南省夏邑县无业人员刘兴海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现年56岁的被告人刘兴海,曾用名刘振勋,河南省夏邑县无业人员,曾因诈骗被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十余年前,刘兴海到河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和河南省某司法机关后勤部门干临时工。在此期间,刘兴海发现,一些大学生及学生家长为就业难而四处奔波,自己虽然是个临时工,但许多前来机关办事的人却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便决定利用自己的特殊条件以为一些大学生安排工作为名进行诈骗。随后,刘兴海在与他人接触及聊天时,就有意无意吹嘘自已是河南省某副省长表兄,手头上有河南省公安厅的招工名额,能够安排他人到公安机关工作,自己神通如何广大等等,以此骗取了一些人的信任。郑州市中原区农民宋某、刘某得知刘兴海是河南省某副省长表兄,手头上有河南省公安厅的招工名额,能够安排他人到公安机关工作的消息后,正为儿子大学毕业就业发愁的宋某、刘某就托人找到刘兴海,请求其帮忙为儿子安排工作,刘兴海满口答应。2002年初,刘兴海利用伪造的“河南省公安厅”公章和“河南省公安厅人事处”的通知,以为宋某的儿子和刘某的儿子安排工作需要花钱为由,先后骗取宋某现金13000元,骗取刘某现金3000元。但刘兴海收取宋某、刘某的现金后却一直未能给宋某、刘某二人的儿子安排到公安机关工作,宋某、刘某经过调查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5年5月3日,刘兴海被公安人员抓获。

  由于刘兴海只有初中文凭,在他伪造的“河南省公安厅人事处”通知中,不但错字连篇,而且语句也不通顺。可惜这些迹象并没有引起两位受骗家长的警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兴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52条、第53条、第61条之规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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