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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账号上网购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9:18 解放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黄懿清)周某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利用手机银行功能,在网上消费、转账提现,日前被卢湾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去年10月,周某偷偷记下同事郑某放在办公桌上的信用卡卡号。之后,周某又趁陪郑某在自动取款机取款之际,窥得密码。同年12月,周某用事先获取的郑某信用卡卡号及密码,借用他人手机申请了手机银行功能。今年1月,周某在网吧内多次登陆某网站,使用手机
银行功能,用盗取的郑某信用卡卡号及密码在该网站购物,前后共盗用卡内资金96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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