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保修期内不停暖 住户全额缴纳采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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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09:32 宁夏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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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静)随着秋冬季节的到来,大量新建房屋纷纷竣工并出售,不少人买了新房,由于装修未结束等原因无法正常入住,于是能否减免冬季采暖费,也成了他们目前关心的问题,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银川市相关法律法规,在保修期内,新房必须正常供暖。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
下,供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新房的供热系统经过两个采暖期的运行后,才能彻底发现并杜绝漏水、堵塞等不良现象,避免其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给热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新房建成,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产权移交给购房人,无论购房人是否按时领取房屋钥匙,该新房在保修期内必须正常供暖,全部采暖费由购房人承担。如果新房未出售,采暖期到来后,房屋也必须正常供暖,采暖费则由开发商支付。新房只有经过两个采暖期的正常供暖后,住户才能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暖申请,并按采暖费总额的30%缴纳费用。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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