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未果失理智 出手伤人获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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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0:25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一打工者为讨要170元工钱与欠款人发生争执,手持水果刀将人扎成重伤,不但钱没要着,还要在监狱呆上6年。 孙某是黑山县段家乡某村农民。几年前曾给本村刘某家打过工,按商定的报酬,刘某少付170元钱,当时孙某没怎么在意。2004年4月18日晚饭后,孙某想起刘某欠钱的事,便前往刘家讨要,因刘不在家,孙只好空手而返。当晚20时许,孙某终于找到刘某,并告知说:
9月16日,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6年,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医疗等各项费用37300元。法院宣判后,孙某认罪服法。 作者:李启元 冯竹 记者李一红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