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盗用燃气被处行政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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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0:30 金豹网-锦州日报 | |||||||||
10月8日晚,家住凌河区文化里的居民张某正在偷盗燃气过程中,被市燃气总公司监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并且抓了个正着。 经过监察人员现场勘查及在大量事实面前该户居民不得不承认,在自家燃气未申请开栓的情况下,私自卸下燃气表并用软管连接到炉灶上直接使用。从2002年11月份至现在,累计窃气时间长达34个月之久,如果按正常民用户平均用气量计算,折合金额近800元。该用户
目前,该盗气户已被移交给市防暴大队,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针对盗用燃气现象频繁发生的情况,市燃气总公司有关部门表示,监察人员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全力打击违法窃气行为,消除各种隐患,保障广大居民的用气安全。 作者:袭锦杭 记者侯志伟 (来源:锦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