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发布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公告 办婚宴谨防食物中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1:01 云南日报 | |||||||||
省卫生厅日前发布今年第七次食品卫生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注意:从10月份到春节前,是城乡举办婚礼的高峰时期,婚宴中(特别是农村婚宴)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为防止举办婚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省卫生厅提醒新人们,婚宴应到有承办条件的宾馆、饭店、酒店等餐饮经营单位举办;慎食卤熟食、冷荤凉菜等食物;承办单位要提供标签标识完整、保质期内且符合标识的饮料、酒等食品。
自办婚宴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加工、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不宜加工凉菜食用,不宜食用感官异常的食物;饮料、酒应到食品经营商场和酒厂购买,不要到摊贩处购买;特别要注意食物的保管,防止不法分子投毒。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加强辖区内承办婚宴餐饮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醒餐饮经营单位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自身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同时,加强对城乡自办婚宴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厨师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积极组织救治并向当地行政部门报告,同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和现场。 周欣(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