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保信用11月起评劳动者找工作有依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3:16 汉网 | |||||||||
(记者李俊 通讯员张穗华 实习生王凤君)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宣布,11月起,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展开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活动。今后劳动者想找份放心工作,将有据可依。 据了解,目前许多单位在参与市场竞争时,都以劳动保障信用证明作为竞争依据。为了帮助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社会形象,给劳动者求职提供可靠的就业信息,省劳动和社会保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为: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技术岗位(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等。 评定等级分为最佳诚信单位、诚信单位和不良信用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对最佳诚信单位实行2年免年检和日常检查;诚信单位实行2年免日常检查;不良信用单位列入重点监察范围。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将被评定为不良信用单位:侵犯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被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后再犯;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保,经劳动保障部门处罚后1年内不改正者;一年内受劳动保障部门2次(含2次)以上行政处罚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符合诚信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连续2年劳动保障年检合格的用人单位,将可以被授予诚信单位。最佳诚信单位则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包括,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建立企业补充保险制度;无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和无劳动争议败诉案件。 11月至年底,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受理企业申报,明年首批诚信用人单位将在当地劳动保障信息网和劳动力市场内予以公示。准备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可登陆湖北省劳动保障信息网(www.hb12333.com)查询,或者拨打87818157、87815351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