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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告到环保局 要讨回安静居住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3:1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申美)邻居小两口声音有点大,为了讨要安静居住的权利,家住北郊华强路的71岁的王引弟老太太,昨日将邻居“告”到了环保局。环保局表示,如果经科学测定,邻居制造的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标准,就是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可以进行处罚。

  昨天是我市的第三个“环保局长接待日”。虽然腿脚不灵便,但是一大早王老太太还是拄着拐杖出门了,她要到环保局给自己讨回一个安静的居住空间。据老太太说,她家楼
上住着一对小两口,每天屋里动静太大,电器声、吵闹声,常常让老太太休息不好。于是,老太太只好将邻居俩“告”到了环保局。

  面对这一桩邻里间的纠纷,大家也许会认为这是私事,谁能管?其实不然。据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广大市民越来越关注居住质量的今天,此类投诉也越来越多。而且根据《噪声污染法》中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八条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对未按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也就是说,家里动静太大,只要超过国家噪声标准,就是违法行为。据了解,在不同的时间段,不同的地域,噪声标准也各有不同。要想知道是否超标,环保部门有专门的检测机构可以测量有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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