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宿舍熄灯后起哄被学校勒令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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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23:57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因为熄灯后在宿舍“起哄”,24岁的王同学“1年后”被郑州大学勒令退学。昨日,为了重返校园他与母校对簿公堂,诉求学校撤销处分并赔偿损失1万元。 “迟到”1年的退学处分 去年9月6日晚11时,宿舍熄灯后王听到外面有很多同学大声叫喊就到了宿舍阳台,结
王同学说,1年来他都在学校正常上课,前后写了十几份书面检查,但连续两个学期考试后都没有成绩。今年9月2日,他才知道去年9月24日学校已经给了他勒令退学的处分。 文盲父亲的“签名”疑云 昨日,郑州大学学生处副处长肖明宪出庭辩解说,王直接参与起哄并多次将点燃的报纸往楼下扔,严重违反校规且事后拒不认错,故给予其勒令退学的处分。并且,“对王的处分决定已由其父王小群签收”。但是,王说他父亲根本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51岁的王小群昨日作为证人出庭,他说:“去年9月25日学校开车来接俺,到了学校让俺在纸上签名,俺不会写字他们就让摁手印。俺摁了,但不知道纸上写的是啥。”可是,昨日郑州大学出示的证据上不仅有王小群的手印,还有他的签名。 能否返校的决定权在学校 51岁的王小群光脚穿着布鞋,他对记者只说了一句话:“俺供孩子不容易,只想让他再去上学。” 老父出庭作证时,王同学双手抱头多次洒泪。法庭上,他只提供了两张6元的车票作为索赔1万元的证据。 王同学重返校园有希望吗?代理律师周兴华担忧地说:“即使官司赢了,他能否返校仍然取决于学校的态度。”□记者张少春 通讯员张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