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盗书卖判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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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4: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孙林张利君记者汪仁洪)昨日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获悉,清洁工李德志因偷书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李德志60多岁,2001年11月,本该安享晚年的他应聘到西华师范大学图书馆做临时工,负责打扫图书馆清洁卫生和装订图书馆书报杂志。李德志利用“职务”之便,把图书馆的书偷出,以每公斤1.30元至1.40元价格卖给废书收购处。到2004年10月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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