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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学术腐败博导状告同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0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因认为本校四名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窃取了自己科研方案的部分内容,西南交通大学73岁的博士生导师王欲知教授将本校四名教师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道歉、恢复自己的论文署名权,并赔偿精神损失及侵权损失共计25万元。

  昨(12)日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在三个方面展开激烈辩论。最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王欲知在法庭上诉称,1999年,西南交大物理系召开了一次铁道科研方面的座谈会,他和同事王黎都应邀参加,会上王欲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随后,他在与王黎的一次现场讨论中又提出自己的观点。后来,他进一步写成了《机车各部位运动状态浅析》(简称《浅析》)的方案,并将该文投到王黎家的信箱中,但因把信箱搞错,数日后对方才收到。

  王欲知说,此后不久,王黎、高晓蓉等人携带他的方案前往郑州铁路局,研制出“轨道状态动态检测装置”样机,取得试验成功。2000年,高晓蓉考取了王欲知的在职博士生,2002年春,他约高晓蓉讨论毕业论文进展时,才了解对方窃取方案的一些情况。2002年6月,高晓蓉等四人在《光电工程》杂志上发表了论文《线阵CCD传感器铁路轨道不平衡状态》(简称《线阵》)。

  焦点一:

  博导是否享有署名权?

  王欲知认为,四位教师的《线阵》中部分论点和内容在自己《浅析》一文就已提出,对方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运用该方案属于侵权行为,应恢复他在《线阵》一文中的署名权。

  作为被告的四位教师在答辩书中辩称,他们的整个项目1995年就已经启动,从研制成功到通过评审,四人都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和心血,而王欲知没有参加该项目的任何工作,其要求署名权以分享成果毫无根据。

  焦点二:

  四位教师剽窃是否成立?

  王欲知诉称,对方剽窃使用了他《浅析》中的三个要点。对王欲知所指控的剽窃,四位教师反驳说,他们在2002年才知道王欲知有一份《浅析》,而此时他们已完成三代样机的研制,并通过了技术评审和完成了《线阵》的写作,因此《线阵》一文与王欲知的《浅析》毫无关系。

  四位教师还在答辩状中提供了铁道部相关权威部门的评估,以证明王欲知的《浅析》所涉及的内容不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他们还列举了大量文献,证明王欲知方案中提出的观点在多年前就已见诸公开刊物。而且,《线阵》一文与《浅析》一文在表达和内容上都完全不同。

  焦点三:

  “方案”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被王欲知指控窃取了自己科研方案的四位教师在答辩中指出,王欲知所提出的“方案”不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其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而王欲知则坚持认为,自己的方案以两次口述作品和一次文书作品的形式出现,对方窃取了他提供的方案,从而成功解决了郑州铁路局等未能解决的技术难题,一举变成著名专家,获得荣誉及经济利益。■实习生吴军本报记者余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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