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低保户看病一个不能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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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30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首席记者葛红霞报道 今后,全省150万城市低保户看病将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医疗救助。从现在起,我省全面启动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这项工作。这一政策将惠及我省城市里的150万低保户。
按照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帮助低保户治病的钱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市区两级政府要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需要指出的是,低保户个人在政府“埋单”的同时,也要负担少部分费用,政府“埋单”最高限额不超过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的60%。 从现在起,我省将为每名低保户建一份医疗档案,并在当地确定定点医院。预计在明年1月份,部分城市的低保户可以拿着病历本去看病了。救助分两种方式,一般的疾病以门诊方式解决,直接到医院开药治疗。部分疑难杂症需要住院治疗的,要由门诊出手续后,再转到其他医院。 我省将选择一些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免收救助对象的挂号费、诊查费,并适当减免检查费、药费和住院床位费。具体救助内容和责任将由县(市、区)的医疗救助主管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等办法确定。 实行住院医疗救助说是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对有必要进行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自接收住院起,实行规定限额的住院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确需转诊转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进行转诊转院治疗,并报县(市、区)城市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备案。 为了在保证医疗效果的同时尽量减少医疗成本,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转院方式。救助对象自行直接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不享受救助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