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社工”将首现沈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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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30 辽沈晚报 | |||||||||
部刚刚批准的第九批新职业——社会工作者将率先活跃在沈阳的医院、学校、孤儿院里。 沈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昨日成立,作为劳动部和民政部的首批试点城市,沈阳的社工将率先享受到和专业技术人员一样的待遇,经过培训后得到资质认证。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与国际上流行的“义工”同样地富有爱心,帮助别人,不同的是,社工将有固定的收
按照这一职业的定义,沈阳至少需要2万社工岗位。中国社工协会秘书长赵蓬奇说,若干年后,每个学校都将有一名社工,当老师们讲课,他们像孩子的朋友一样,提供心理指导和各种帮助;每个医院也将有一名社工,专门负责解决患者和医院的矛盾等;甚至法院也会有社工,专门帮助罪犯调节心情,正确应对审判;而企业里调节人际关系的干部将由社工代替。与此同时,沈阳市专门帮助别人的“红娘”、孤儿院里的爱心人士等,都会经过考试,获得从一级到四级不等的资质认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