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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散尽遭儿女遗弃 八旬老人救助站中苦过重阳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5:39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王小丁 见习记者胡康嘉)一位八旬老人在亲人的“劝说”下,将惟一的房产卖掉,所得钱财分给亲人,安心等待他们的照顾。可众人拿到钱后,相继失踪,老人流落街头,两次被送往救助站,至今亲人没有认领。

  财产散尽遭遗弃

  10月11日,记者来到老人女儿位于柳州鱼峰区元江社区元宝村出租的住址。

  老人叫梁玉珍,户口记录为1926年生,因与妹妹都没有生育能力,弟弟将所生两个女儿过继给她们,老人另外接养了一个儿子。

  老人在其妹的劝说下,1999年把房子卖了7.5万元,给儿女各两万,其余的给妹妹保管。后来老人被送到城中区老人公寓,因无法适应公寓生活,自己出来租房祝2002年赶集时被撞伤,落下左腿残疾。正在老人最需要照顾的时候,一场争夺财产的大战开始了。

  先是儿子要求她把所有存款过户到自己名下,达不到目的后,从此失去联系再没看过母亲。老人转而投靠妹妹,刚开始住在妹妹家的厨房里。2003年妹夫死后,妹妹让老人出钱住到邻居的厨房里。突然有一天老人,发现妹妹拿了其1.75万元后搬走了,再也寻不到踪迹。

  老人女儿则认为,虽然十分愿意接母亲回来养老,不过希望有关部门能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还有要回姨母拿走的钱,她才赡养母亲。

  老人的临时住处被拆迁后,就在街上流浪,一个新疆女青年把她送到柳州市救助管理站。

  记者来到柳州市救助管理站,找到了梁玉珍老人。老人表示,现在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最大的愿望还是能够回到自己的子女身边,话没说完就哭了。

  难以找到归家路

  11日下午,救助站送老人回家。房东何女士闻讯赶来说,养女家中空无一人。

  根据老人女儿提供的线索,老人妹妹原在手帕厂工作,妹夫在二运公司并于2003年去世,住在延安大酒店后的二运公司一房一厅的职工宿舍里。妹妹女儿住屏山花园,做水果生意。记者辗转找到二运公司人事教育部,工作人员根据提示找到一个张姓员工,拆迁后张的妻子搬到红光小区111-1号。

  记者一路找去,红光小区根本没有如此编号的住宅,倒是有红光新区111号,周围居民告诉记者,这栋楼住的都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没有老人。

  另外,记者找到屏山花园所在的丽都社区,希望找到老人的侄女。可全社区的工作人员将手上资料查了一遍,没有找到。刘瑛主任说,有相当部分资料尚未整理,社区一定会尽最大努力配合寻人工作。如果有知情者,请来电告诉本报,帮助这位不幸的老人。

  众声谴责 理应尽孝

  柳州市救助站黄副站长告诉记者,老人第一次进站是9月7日,当时老人在外流浪了3天,奄奄一息,被一新疆妇女送到救助站。后来城中区民政局联系多方查询,找到其女,送回家中过中秋。不想10月9日老人又被送到救助站了。

  城中区民政局陈局长告诉记者,老人不是孤寡老人,根据政策不能安排到福利院,另外老人公寓按照“自收自支”原则建设,也难以安排。民政部门表示,正在寻求解决的途径,一是可以发放最低生活补贴提供帮助;二是如果子女确实不尽义务的话,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将对其进行法律诉讼。

  柳兴律师事务所刘志军律师认为,梁老人将养子养女养大成人,已经形成了养育关系。因此,其赡养义务应该由养子养女履行。如果老人钱财被其妹所拿一事确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编辑:杨东 作者:王小丁 胡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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