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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盖设施权属难确认 填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7:08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邢世伟)井盖丢了,如果产权单位想“赖账”,也没有好“果子”吃了。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获悉,根据沈阳市政府第25号令,对难以确认权属的井盖设施,将按废井填充后形成路面。如填充后权属单位出面挖掘的,将处以2万元罚款,并按挖掘费标准的10倍向市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挖掘修复费。

  据市建委12319城建服务热线相关负责人介绍,25号令此条款的出台背景是沈阳市内井盖丢失后,相关产权单位“默不作声”,有的还互相推诿,这直接导致问题久拖不决,对市民生活影响很大。该负责人表示,采取这种强力举措的主要目的是要“逼”产权单位“站”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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