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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待遇 工会主席状告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8:11 成都日报

  “我是公司工会主席,应当享受公司副职待遇,可公司却不把工会主席当成副职看待。我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按副职补发我的工资、奖金。”昨日,成都锦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下简称锦台公司)原工会主席向禄金站上原告席,向公司追讨有关待遇应得的工资、奖金等共计84988元。据悉,工会主席维权诉讼在四川省还是首次,不仅引起市总工会高度关注,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案件回放

  工会主席副职待遇落空

  向禄金说,从2001年5月到去年10月,他就担任公司工会主席。按法律规定,他应当享受公司副职待遇,可是,他的实际待遇仅仅相当于公司中层干部。为此,他多次向公司争取。可越争取得到的待遇越低。2002年9月,公司将他的中层干部待遇也取消了,降为工段长,收入由以前的每月1600元减少到1200元。后来,事情发展到公司要炒其鱿鱼的地步。没法,他向成都市总工会求助,经协调,他才得以继续留在公司担任工会主席职务。今年8月16日,向禄金不得不辞职离开公司。9月8日,他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讨自己任工会主席期间各种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待遇总计84988元。

  双方争论

  工会主席是专职还是兼职

  此案开审,引起各方关注。成都市总工会法律部支持向禄金合法维权,甚至还专门拿出1000元钱资助他聘请律师。

  庭审中,锦台公司承认向禄金是工会主席,但辩解说,他不是专职的工会主席,仅是兼职的,不能享受副职待遇。其代理人答辩说,向禄金担任过工段长、质检员,其工会主席是兼任的。而且,公司的员工不到200人,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可以不设专职工会主席。同时,《工会法》规定工会主席可以比照单位副职享受待遇,但“比照”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因而,原告的要求不应当得到支持。

  向禄金则当庭提交了多份证据,证明自己是专职工会主席。

  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调查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此案。(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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