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副局长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贿金被判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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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09: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3日电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原反贪局副局长郭彬,利用职务便利,在办案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贿金5.45万元。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被告人郭彬有期徒刑六年。 现年48岁的郭彬,因涉嫌受贿罪于今年7月8日被批准逮捕。该案经法院公开审理,认定郭彬于1998年底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参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之机,以解决办案经费为名
2005年5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在对一案件进行追踪报道时,提到被告人郭彬的问题后,郭彬预感要出事,即将以前收受的部分贿赂款1.6万元退还给三名当事人。案发后,郭彬还向纪检部门退缴受贿款4万余元。 8月25日,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郭彬有期徒刑六年,郭不服上诉。阜阳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蔡子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