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盖井摔伤路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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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1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罗蓉余建航)夜晚下班路上不慎掉入无盖井中,连车带人被摔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合法的财产权都受到法律保护。日前,法院判决路井管理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等5000多元。 据了解,去年12月25日晚,家住东郊的李某骑电动自行车下班途中经万寿北路与华清路丁字路口时,电动车突然陷入一无盖的路井中,连车带人被甩出,造成身上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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