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审理“民告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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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3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人民陪审员首次在无锡法院行政审判庭上亮相。昨天从宜兴市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在审理一起集体诉讼宜兴市政府的行政案件时,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都可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前不久,宜兴一家轻工企业转制,该厂部分职工对下岗补偿和职工安置不满,认为市政府的审批有问题,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转制的批文。这起案件原告众多,社会影响较大。宜兴市法院认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对调整“官”“民”关系、化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有益,在组成合议庭时,特别邀请了人民陪审员袁世科参加。袁世科在审理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和质证意见,审阅了案卷,并在合议庭评议中发表了独立观点,从不同角度帮助分析案情,传达社情民意,与法官的法律思维形成互补,使此案顺利结案。(骆叶香汪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