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发现面值10万元抗战时期“救国公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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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5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10月13日消息 (记者陈定川、泉州台记者陈琪)家住福建省安溪县蓬莱镇的刘宗架先生收藏了一张抗战期间发行的“救国公债”,该公债面值为10万元,有关专家认为,这是当今社会上极为罕见的收藏物。
公债正面 据了解,这张“救国公债”是1937年9月1日公开发行的,票面内容从右到左为:“财政部呈奉国民政府核准发行救国公债国币五万万元依照条例如期还本付息合给本债票为证”,在左边为“条例摘要”等字样,落款时间为民国二十六年(1937)九月,落款人分别为“财政部长孔祥熙、次长邹琳、次长徐谌”。
公债反面 这张“救国公债”正面上部盖有“财政部”的方形红色印章,印有“财政部长孔祥熙”的签名,以及还本付息的办法说明等,在最左边是用朱红印章印着“拾万”两个大字,而背面全部以英文印刷,这说明它还面向海外发行。下部还附有29张小票,排在最后的一张注明在“民国五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领取,据此推算,可领到1970年。 据刘先生介绍,这张公债券是他父亲向一位朋友购买的,当时买的时候只能看到印有英文的一面,而另一面是用胶布粘住,可是由于时间久,那胶布慢慢的失去粘性就脱落下来,结果才知道这是一张“救国公债”。他父亲曾经说过,公债和底下的息票(副票)是连在一起,原来下部附有33张小票,每兑现付本息一次则剪去一张。可是当他父亲从朋友手中买过来的时候,那些小票已经只剩29张了,这说明了先前就有人去领了4年。按照当年的利率计算方法,这张救国公债每年可领取4000元的民国本币的利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