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施工现场监督 116农民工昨领38.5万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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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53 云南日报 | |||||||||
昨日下午,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根据群众的举报,一举查获了因为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性事件,在不到1天时间里,为116名农民工挽回了38.5万元的工资款。农民工老板心黑说假话 昨日下午,100余名农民工围坐在北京大兴建筑工程总公司昆明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公司)承建的施工现场,大伙说,8月中旬,公司就拖欠了他们部分的工资,而公司承诺只
与此同时,省市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相关人员也到达了现场,并通知了社区民警到场协调处理,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大兴公司包工头携款逃跑 据了解,在前期的施工进度中,的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这一点得到了劳动部门的证实。之所以大兴公司不发放农民工的工资,由于此前的一个包工头携带工资款逃跑了,公司只得将这部分的工资缺口延续到以后的工资款项中。 昨日,大兴公司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表忙着一一兑现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的情绪才得以缓解。当记者询问项目部门的一位负责人为何拖欠工资时,他以“情况特殊,不好解释”回避了记者的话题。现场劳动部门的监察员说,昨天由大兴公司垫付拖欠116名农民工80%的工资款项共计38.5万元,还有20%的款项要等到相关的部门调查清楚后,再支付。 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督促下,一名名农民工领到了自己的工资,情绪逐渐好转,有的跪在地上感谢政府,有的大声说:“终于领到工资了,明天就寄钱回家。”监察部门大兴公司有违法行为 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监察员刘灵敏告诉记者,根据他们1天来的调查,大兴公司明显存在违法的行为,首先,公司非法用工,没有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就上岗工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其次,大兴公司在承包的建设项目中层层转包,一些施工队连施工的资质都没有,违反了建设法;第三,施工管理混乱,监管的力度不够,安全防范措施没有,给一些农民工的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了一定的伤害。 范春庆 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联合采访(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