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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浦尔”遭“利贝尔”克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0:5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你叫“利浦尔”,我就起名“利贝尔”。本月11日,龙湾工商分局沙城工商所依法查扣了涉嫌侵权的永谷电器有限公司的“利贝尔”牌日光灯支架1800多箱,整整可以装得下一个集装箱,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

  沙城工商所日前接到举报,称永谷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日光灯支架使用的“利贝尔”商标与浙江奥司朗照明电器公司注册的商标“利浦尔”商标极为相似。沙城工商执法人员对涉
嫌侵权的永谷电器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这些日光灯支架外包装使用的“利贝尔”三字的字型、图案、色彩与奥司朗公司生产的“利浦尔”牌日光灯支架外包装极为相似,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工商执法人员初步认定他们构成侵权行为,当场扣下这批产品。

  据了解,浙江奥司朗照明电器公司生产的灯具电器产品在伊拉克及中东地区极为畅销,年销售额逾亿元。三年前,该公司的“利浦尔”商标遭遇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的异议。今年7月19日,国家商标局经过认真审理后裁认,“利浦尔”、“飞利浦”虽都含有“利浦”两字,但排列顺序不同,又分别与其他文字组合,在文字构成、读音及整体外观等方面构成显著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会。这一官司获胜后,使“利浦尔”在中东的知名度大增。一些不法厂商见有利可图,不惜侵犯人家的商标专用权,走上“傍名牌”歧途。王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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