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网上赌球 千万资金家常便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13: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已经导致大量资金外流,今年以来我市此类案件大增,不少代理人已被判刑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王琪)吴某近日因赌博罪被判1年6个月的徒刑,还交了12万元的罚金。这个台湾人之前受雇于台湾新宝盈赌博公司。他来厦后在金榜路东方巴黎租了套房子,购置了电脑等设备。吴某按照赌博公司提供的代理商账号,登录新宝盈网站,接受会员投注专门赌足球。据法院查明,在2004年9月22日和10月29日,吴某就接受赌博会员的投注金额95万余元;而2004年11月1日至12月5日,他接受的投注金额更高达1118万余元。记者昨日从检察机
关获悉,近来我市网络赌球案件爆增。像吴某这起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网络赌球案,仅思明区检察院今年就受理了3起。

  抓网络赌徒困难重重

  今年以来,我市岛内两家区级检察机关就受理了近10起网络赌球案。据思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分析,我市的网上赌球者以台湾人居多,他们受雇于台湾赌博公司,比如著名的台湾新宝盈赌博公司,借助互联网高新技术推行网络赌博,投注金额都极高。另外,登录香港“皇家赌博网站”赌球的案件也不少。网上赌博的涉案金额已远非传统赌博可比,动辄上千万元。网络赌球导致大量的赌资流向境外,严重地损害了体育精神,成为一种新的社会公害。然而,由于网络赌博的隐蔽性——无需专设赌场,任何一个住家都可以成为赌博场所;赌博网站几乎都是港台网址,调查不易;且网络上使用的都是假名,参与人的真实身份难以查明;另外,犯罪分子均是在网上点击投注赌博金额,目前技术往往难以恢复长期的投注数据。检察官说,要抓获网上赌徒,并查清全部涉案金额,可以说困难重重。

  赌球网站总是能赚

  据检察官分析,其实网络赌球不过是赌博公司一个“稳赢”的游戏而已,其“黑色利润”高得惊人。以在台湾注册的“新宝盈”赌博网站为例,他们为经营网络赌球,专门招收了一批计算机专业人才,防止赌徒利用电脑黑客作弊。为了做到稳赢,公司每次推出的赌盘“技术含量”都比较高,一般不会出现下注一边倒的局面,以下注100万元,1:0.8赔率为例,如果输的赌徒输掉100万元,赢的赌徒们也只能赢到80万元,这样就有20万元的差额了。万一出现一边倒的局面,赌博公司会想尽办法平衡人们下注的方向;万一平衡不了,他们就会把风险投向境外的一些赌场,或在庄家之间互相联合来对冲风险,把差额的钱全部押向境外赌场或相互押注。这样,无论输赢庄家都有差额20%的利润。赌博公司惟一的风险就是收不回赌资,因为网络赌博一般都是事后通过银行结清的。于是,出现“赖账”时,上级庄家采取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措施逼债的事件就会发生。

  代理商待遇丰厚

  代理商是代理赌博公司接受赌徒的资金,参与赌球的。他们的信用程度、办事能力关乎赌博公司的赢利状况,甚至生死存亡。因此,赌博公司往往会事先对代理商进行考察,并要求他们提供担保。被告人黄健就是一个代理商。今年初,他受雇代理“香港皇家网站”赌球,待遇相当丰厚——下家会给予他投注金额5-10%的回扣,而上家每月会支付2500元-4000元的报酬。据查,从今年1月17日至3月12日,黄健先后接受下家陈某某和蒋某某等人的124万余元,用于赌球。近日,他被判处2年徒刑,缓刑3年,并处罚金1.6万余元。(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