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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写辞职报告 被罚两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因辞职时未写辞职报告,被老板罚了200元后一直怀恨在心,多次写匿名信、发手机短信、拿鞭炮炸进行恐吓并敲诈2万元。前天,31岁的湖南籍段某被瓯海警方依法呈报逮捕。

  8月28日晚8时许,位于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的某公司经理夏某接到一个匿名电话,一个操普通话的男子自称去年曾在该公司务工,问夏某有没有收到一封信,夏某称没有。

  次日,夏某就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一个男子自称以前在该公司务工时,受了很多苦,还被无故罚款,感到非常不服,现索要现金2万元,且指定了一个账号。

  夏某立即报了案。瓯海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但在侦查期间,9月3日,夏某又收到该男子的挂号信,内容与第一封无异。同月4日,又收到对方的手机短信:“不见棺材不流泪,我在暗你在明……”12日晚、20日凌晨,该公司一楼办公室玻璃窗、厂门口的桑塔纳轿车等处相继发生2起轻微爆炸。

  瓯海警方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历经一个多月的侦查,终将目标锁定在该公司辞职员工段某。本月8日,民警在瓯海经济开发区某皮件公司抓获段某。

  原来,段某去年在这家公司务工,今年2月份,欲辞职跳槽,因没有按规定写辞职报告,经理夏某拒绝发给700元工资。但段某认为夏某是故意刁难,多次催讨,最后夏某支付了500元,余下的200元作为罚款没有支付。

  段某愤愤不平,就化名进行敲诈。因多次写匿名信和手机短信未得逞,就用鞭炮制造爆炸。周胜春 徐国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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