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一沙厂大肆毁林挖沙一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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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1:18 三秦都市报 | |||||||||
未办理砍伐林木及土地占用等手续,延川县延水关镇王家渠高伟沙厂竟毁掉13.42亩枣林等,大肆挖山采沙出售。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如此明目张胆的非法行为长达一年半之久,却并未受到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制止。 接到群众的报料后,记者于10月10日上午前往延水关镇进行了调查采访。在王家渠村民小组记者了解到:高伟沙厂是2004年农历4月份开始从事沙子开采销售的。起
2004年5月15日,一位名叫高伟的人出面与王家渠村民小组签订了“沙场承包合同”,高伟用140万元的承包款拿到了该沙场的开采销售权。该合同明确圈定的开采地点为“圆盖峁”,并明确了开采范围,其中该合同还明确道:甲、乙双方的各种手续及交纳的税费,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交纳。同时,延水关镇政府作为监证单位也直接参与了该合同的签订。随后沙场涉及的七户村民的13.42亩枣树,得到了16.4万元补偿款,加上其它树木及三孔窑洞的赔偿款,七户村民共计拿到补偿款19.82万元。 在延水关镇王家渠高伟沙厂,记者见到这里的山峁呈现出几十米深的大坑,坑周边山峁上都是满目的枣树。具体负责沙厂管理的杨小青说,之前开山的时候,山峁上确实有枣树,都已经给村民赔偿了。他还说,当时“和打仗一样”,动用了两台推土机、9台铲车及十几辆翻斗车,挖去了山峁上二三十米的土层才采出了沙子……记者问沙厂有没有林业、土地、矿产等部门的批准手续?杨小青说,他只是替人负责管理现场的,具体有没有这些手续,他也不清楚。 当日下午,记者又前往延川县林业局、国土局及矿产办进行了调查。林业局的胡副局长通过电话向林政管理负责人了解后肯定地回答记者:林业部门根本没有给高伟沙厂批过砍伐树木的手续。国土局刘局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也明确地说:国土局也没有给高伟沙厂办过任何手续。惟有矿产办张主任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告诉记者:高伟沙厂去年办了矿产开采手续,但他却说不清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 随后记者欲电话联系高伟沙厂的负责人高伟,但拨通后高伟始终不愿接电话,后来干脆关掉了电话。就在记者离开延川县城的途中,负责沙厂管理的杨小青给记者打来电话,记者请他与高伟联系,让其提供林业、土地、矿产等部门相应的批准手续。随后杨又来电话称手续都有,将尽快给记者送到延安,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却始终没有见到该沙厂提供的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