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劝首第一案开庭 逃犯12年后被向菲劝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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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5:4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兴友 实习生 丁伟)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辜海军案在仁寿县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辜海军认罪服法,犯罪事实清楚,经上午1小时和下午1个多小时审理,案件庭审全部结束。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上午9点30分,仁寿县法院内挤满了辜海军案关注者,辜海军的妻子和儿子也在人群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被告人辜海军被两名法警押着走上了被告席。他套着一件“仁寿县
眉山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1993年5月10日晚12时许,辜海军在仁寿县清水页岩机砖厂下班后去澡堂,将廖的拖鞋穿去洗澡。回寝室时双方发生争吵、抓扯,廖用菜刀将辜右手小指砍伤。辜跑回寝室拿来一把尖刀、一支汽枪,强行要廖跪地道歉,廖不从,辜便朝廖开了一枪,但未打中。廖随即用菜刀朝辜砍去,辜躲闪开后用尖刀向廖臀部猛刺一刀,廖被刺伤后跑出10余米倒地。辜海军和廖某被他人送往医院后,辜便逃跑,廖某则抢救无效死亡。1999年12月14日,辜海军的朋友李某与人发生抓打,眼见李某打不赢,辜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打李某的人刺成重伤后逃离现常 对于指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辜海军未作异议。辩方在辩护词中称:逃亡12年后,辜海军主动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神州夜航”节目主持人向菲联络沟通,经向菲耐心规劝,于2005年2月17日主动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公安分局自首,符合自首规定,应得到从宽处理。 对此控方没有提出异议,法庭当场予以采信。辩方称,辜海军投案自首被称为“中国媒体劝首第一案”,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经媒体报道后,到目前为止,又有两名在逃犯通过向菲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