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又有干部煤矿撤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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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7: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史云峰)继葫芦岛市14名机关干部主动撤出煤矿的股份和投资之后,我省除大连、营口、盘锦、鞍山以外的10个市也有机关干部提出要退股撤资,具体人数和金额正在统计之中。 据悉,截至目前省直机关仍未有机关干部提出要退股撤资。省纪委、监察厅再次强调,对于没在规定期限内撤出投资和股份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
为了防止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不如实上报和漏报情况的发生,我省六部门组成的督察工作小组已经深入到我省除大连、营口、盘锦、鞍山以外的10个市进行督察工作。 10月12日,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督察组一行到锦州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有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锦州市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举报电话为:0416-3884517、13604966635、1300935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