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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急难可打政务公开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7:56 潇湘晨报

  生活中,如果你突然遇到急、难、险等问题,工作中,如果你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方面有批评、投诉,不要急,从11月1日起,长沙市政务公开电话将以最快的速度为你解决这些问题。

  长沙市昨日公布了《政务公开电话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了政务公开电话的5大受理范围以及拨打政务公开电话应注意的事项。

  遇到急难险等问题可打电话求助

  《细则》规定了政务公开电话的5大受理范围:1.对长沙市政府和部门工作职能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的咨询;2.对长沙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方面的各种批评、投诉、意见和建议;3.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情况的举报;4.对生活中遇到的急、难、险等问题的求助;5.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对党委、部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批评、投诉、意见和建议,引导来电人向相关部门反映。

  《细则》自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各部门政务公开电话正在收集整理中,长沙市政府将于近期统一在媒体公布。

  涉及国计民生单位24小时值班

  《细则》规定,涉及国计民生、担负抢修抢险等紧急任务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其他单位视本单位实际自定值班办法,全面受理市民的咨询、投诉、批评、建议等。值班人员要记录来电人姓名、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电话的办理分直办、转办和特办三种(具体见右图)。《细则》还规定了严格的反馈制度。根据要求,承办单位(部门)按办理期限,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事项交办部门或投诉人。直办中的批评、建议、求助要当日反馈;书面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单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并直接答复来电人;属电话交办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并直接答复来电人;情况紧急的,要随时汇报情况。

  来电人应当遵守三个规定

  《细则》要求,成员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与交办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不得将投诉、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送给被投诉、举报的单位和个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和迫害反映人。

  同时,来电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反映内容客观、真实,表达清楚、准确;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来电人妨碍和骚扰政务公开电话正常工作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给予教育批评;情节严重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本报记者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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