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一审宣判其中6人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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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8: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成都10月13日电记者从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导致众多官员落马的四川眉山最大一宗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12日在眉山市公开宣判,其中主犯任兵等6人被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任兵自2000年以来,先后纠集张东、田智、罗正权、马杰、陈小平、文军、王磊、杨鹏、罗茂良、胡杰等人,通过承包工程以及开设赌尝不申报纳税等
任兵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恶行引起了仁寿县、眉山市及四川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各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于2004年初一举突破该案,先后将任兵等1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任兵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一批当地干部已受到惩处。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该组织头目任兵死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田智、罗正权、马杰、陈小平、严成红等5名成员死刑,张东、文军等另外13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任硌、周进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