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后逃逸 被人举报落网警方称肇事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和终身禁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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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8:3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记者文刚 特约记者陈世清 李盛兰)刘某驾车撞死人逃逸。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于本月12日将其抓获。警方称,本来事故责任不大的他,因逃逸将以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终身禁驾的处罚。 10月6日1时左右,在南海大道西延线美李村路段,发生一起行人被车碰撞并碾压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当场逃逸。海口交巡警根据现场勘查,初步确认肇事车为大货车
据办案民警介绍,公告登出后,当天早上7时许,举报电话就响个不停。其中一条线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在海口沙亮村停有一大货车,与肇事车辆的特征高度吻合。警方立即派出3组调查人员,经过综合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当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新埠岛被抓获。 据刘某交待,他也是拥有12年驾龄的老司机了,一时侥幸结果铸成大错。10月5日10时左右,他从灵山拉沙到流水坡,后又从流水坡拉碎石。没想到在南海大道遇上一迎面驶来的大货车,大灯特别刺眼,晃得他都睁不开眼。待他回过神来,看见一老太太从旁穿过,想刹车已来不及了,呯地一下就撞上去了。刘某立马下车,发现老太太头都压扁了,一下慌了神。但一看周围黑灯瞎火,也没啥人,他便匆匆开车逃了。 而据办案民警事后勘察,受害人当时不按规定横穿马路,司机若主动接受调查,至少减去一半责任。现在刘某一逃,没办法固定证据,这样,事故的责任将全部由刘某来负。据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除了将以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受到终身禁驾的处罚。 据了解,海口警方今年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打击力度,其中有10起事故逃逸者已锒铛入狱。今后,他们在加大物质奖励的同时,考虑对举报司机给予一定积分奖励。 作者:文刚 陈世清 李盛兰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