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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睡眠中猝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08 解放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顾建国)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突然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没有及时抢救,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11万余元。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补偿家属1万元。

  精神病患者黄某于2001年到本市某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去年1月27日8时30分许,家属接到该院电话,得知黄某在医院突然死亡。家属为查明死因,委托有关部门对尸体进行病
理解剖,发现死因为循环呼吸衰竭,但死者脚上没有任何针孔。据此,家属认为医院根本没有对死者进行过静脉输液,病历上的抢救病史是伪造的,于是起诉到法院。医院在法庭上辩称,黄某死亡是其本身疾病所致,医院已实施抢救,不存在过错,只愿补偿死者家属1万元。

  审理中,法院委托区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根据当时医生与家属交涉的录音,护士夜间在睡觉,未按制度巡房。

  法院认为,该纠纷已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法院予以确认;医院护理人员未按制度巡房,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但与患者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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