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出资救助受灾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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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20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办事处南三道街109号老式居民楼发生火灾后,道外区民政局为保证不让一户灾民挨饿、受冻、无处安身。决定出资2万元,临时救助受灾群众。 道外区民政局领导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救济科的全体干部赶赴火灾现场,与靖宇办事处的干部一道疏散现场群众,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并细致地调查起火居民楼中居民情况和人员身份。
道外区民政局将火灾情况及时上报到了哈尔滨市民政局,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及时组织开展灾民自救。经过调查,采取针对不同人群的救助方式,将受灾居民中的低保户作为救助的重点对象,首先给予救助。其次救助较贫困群众及其他群众。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