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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工程款竟砸承建房江苏沛县一施工队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09:58 检察日报

  本报讯(张宝乐 章新古) 为了能要回开发工程款,16名施工队长竟雇人砸毁各自承建的楼房,10月11日,江苏省沛县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沛县金贸广场原施工队长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等16名施工队长为了能够要回其开发的沛县沛城镇金贸广场工程款,商议到金贸广场砸毁各自承建的楼房,以引起有关方面重视。2004年12月1
4日至2005年3月间,张某等雇佣多名社会无业人员先后砸坏金贸广场20间房屋及其他物品,造成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8981元;与购房户发生4次厮打,致购房户郑某轻微伤;强行收取21家的房租4150元,造成购房户无法正常营业,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后在相关单位的调解下,张某等人赔偿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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