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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管所公布评优标准 将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1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贾宜超 通讯员祁琦)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正在参与进行全国优秀车辆管理所的评选活动。

  据介绍,本次优秀车辆管理所的评选活动,对于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办公大厅环境、便民措施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评选中规定:

  办公大厅内要求环境整洁,秩序良好;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公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必须公布办理业务的法律依据、所需手续、办理程序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公布作息时间,以及民警和工作人员的照片、警号。

  办公大厅内必须设立宣传板、放置光盘(录像)播放设备,在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等环节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立无障碍窗口、通道,方便残疾人办理业务。

  在办证窗口设置低柜台和群众使用的座椅,实行开放式办公,在考尝业务大厅设置足够的群众等候场地;设立导办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导办服务;提供群众填写书表所需的桌椅、笔墨、剪刀、胶水等物品,提供书表样表;设置公用电话、饮水机、复印机、传真机等便民设施。

  窗口在办理各种车管业务时,必须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所有业务均应当在受理后及时办结; 民警和工作人员认真、热情、耐心、文明接待群众,回答群众问题,不与群众争吵,不甩抛证明、凭证和牌证。

  民警和工作人员佩胸卡;窗口放置服务台卡,服务或者暂停服务时,向办事群众公示,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业务应当在当日办结。

  另外,车管所外要设立停车场地,为办理车管业务的群众提供停车服务。

  另据了解,对于优秀车辆管理所的评定,非常严格,评定分为五个等级,最好为一等车管所,最差为等外车管所。如果发现车管所存在为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以及未列入车辆产品《公告》的机动车办理牌证的;未对大型客、货车以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进行监督销毁的;给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乱收费、指定保险、检测、维修和推销产品等情形之一的,将被直接评定为等外车辆管理所。

  北京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布评定标准就是希望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对北京市车管所的业务管理、服务态度、警容风纪、办公大厅的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以期完善和提高车管所自身的业务和管理水平。

  市民如有建议或意见,可拨打电话68397806,直接向车管所“创优办公室”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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