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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禁售七类化妆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27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0月13日讯(记者 赵文晶 通讯员 韩克之)为了规范化妆品市场,淄博市卫生防疫站今天发出7类化妆品严禁销售的通知,并公布打假咨询电话(0533)2282649。

  淄博市卫生防疫站通知要求,7类不得销售的化妆品包括: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以及
变质化妆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在化妆品购销活动中,发现不合格的化妆品,应及时报告所在地主管部门,不得自行销售或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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