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取款人 偷走1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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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0: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昨天,瑶海区法院宣判了一起盗窃案,被告刘以成专门在银行盯梢取款人,后骑摩托车尾随跟踪,乘机拎包窃取钱款,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05年5月8日上午,刘以成伙同赵金标(在逃)流窜到合肥,在银行门口盯上前来取款的牛先生,并在其驾驶的面包车后轮下放置了一枚空心钉,但是牛先生取款出来后,驾车离去时车胎未爆,刘以成和赵金标便骑一辆摩托车尾随,到了一加油站后,刘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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