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铁剐瞎幼童右眼 北京地铁公司赔偿14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16:1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被城铁剐瞎右眼的六岁男孩小涛(化名)和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在西城法院宣判,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对于这个结果,小涛的父母表示并不满意,考虑还要继续上诉。 离开庭还有10分钟,小涛和妈妈来到法庭,一起来的还有事故发生时一起受伤的小
9时整,法庭开始宣判,考虑到两个孩子年龄太小,法官特别允许他们坐着听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涛能够轻易进入城铁线路,说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采取的组织他人进入城铁这种高速运输现场的措施不力,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未尽到并完成合理限度范围的安全保障及注意义务,因此要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小涛的父母疏于对小涛的监护,也要在这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由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已经垫付2万元的先期费用,所以实际赔偿为12万元。 “这个赔偿太少了,伤残鉴定为8级,可我们觉得参照北京市工伤的标准,应该是6级左右。我们还会上诉。”小涛的父母告诉记者,“现在孩子总是揉右眼,也说不清是疼还是痒。一到阴天下雨,孩子头部手术留下的伤口就会很疼。以后我们还要给他继续治疗。”而两个孩子却已经在一起玩了起来。“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你问我爸爸吧。”小涛笑着说。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王先生向记者表示要等回到公司商榷后再作决定。 案情回放:去年6月27日,小涛从开裂的城铁护网钻进城铁线路,被列车剐伤造成右眼失明,其父母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2万余元。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