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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返还空驶费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0:29 新京报

  律师熊武考虑上诉,称已向国家发改委发出建议书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因乘坐出租车时,的哥未告知超15公里要加收空驶费,律师熊武将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多收的5元费用。(本报今年7月21日曾有报道)昨日,丰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熊武要求返还空驶费5元无法律依据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丰台法院审理认为,出租公司按照北京市发改委、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对出租车单程行驶15公里以上部分收取50%空驶费,与法有据,并无不当。熊武要求返还空驶费5元,无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

  熊武表示,自己已向国家发改委发出建议书,要求及时调整空驶费起收里程,还希望调整对空驶费的收取进行强制性规定的做法。对判决结果,熊武称考虑上诉。金巢出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对熊武要上诉的想法颇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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