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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出面请患者出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0:36 新京报

  患者住院4年6次拒出院,朝阳医院称请公证实属无奈

  本报讯(记者 汪城)郭大爷入朝阳医院治疗已有4年,医院称其可以出院,但郭大爷及其家属却认为还需留院继续做治疗,先后6次拒绝履行医院下达的出院通知。昨天,朝阳医院首次申请为病人出院做公证,再次向患者下了出院通知书。

  昨天上午,接受了朝阳医院递交的“办理经济事物公证”申请后,海淀第二公证处公证人员来到郭大爷入住的朝阳医院病房,向郭大爷及其家属宣读了医院下达的通知书,现场给予公证。

  “医院出于这样也是无奈,因为患者家属在医院出具的出院通知书存在异议。”朝阳医院心脏中心的杨大夫说。据他介绍,郭大爷因冠心并心肌梗塞于2001年11月20日入医院心内科做治疗,经过治疗后,医院考虑到病人的病情稳定,符合出院标准,于2002年1月25日向患者下达了出院通知,病人拒绝后,医院又陆续发出5次出院通知,但仍遭到病人家属称其父亲病还没完全好拒绝出院,一直留在医院病房做治疗。

  接到公证人员到病房宣读医院下达的出院通知后,郭大爷的儿女很愤怒,大声呵斥在场的医务人员,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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