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侵权案宅急送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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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0:37 新京报 | |||||||||
被告抄袭原告网站宣传文,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两千元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 通讯员 陈坚)知名快运公司宅急送的宣传口号出现在了另外一家快递公司的网站上,宅急送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遂将其告上法庭。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公司在网站24小时公开道歉并赔偿两千元。
宅急送公司称,自己网站上“珍重承诺,送物传情”和“不言实行,忠孝为先”等宣传口号是自己企业文化的重点。但北京飞客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的“企业文化”网页中抄袭这些内容,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飞客公司承认网站的部分内容是从宅急送网站借鉴而来,但称公司网站仅系半成品且未实际投入使用,公司亦未因此获利。同时他们不认为宅急送网站的宣传文字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院认为,宅急送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它就是宣传口号的创作者,且这16字并未超出汉语词组之一般文字组合习惯和规则,法院难以认定其达到著作权法所要求的文字作品独创性标准。但这并不影响宅急送公司对其网站上的宣传和介绍性文字享有著作权。飞客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宅急送的著作权,而且该公司在快递快件详情单、信封封面以及宣传单中均印有公司网址,不能证明未投入使用,故判决飞客公司在网站24小时公开道歉并赔偿两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