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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上人行道 当心挨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1:3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朱娜 实习生 王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人行道设立机动车辆停车场;任何机动车辆不得在人行道随意停放、行驶;不得在主干道两侧设立非机动车保管站。”西安市昨日召开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动员大会,布置了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整治任务。

  整治任务:重点打击长期盘踞钟楼周边、案板街口商贩

  据介绍,此次整治活动,将严格按照《关于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进行整治。重点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清理取缔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拆除人行道乱搭乱建的棚亭;清理取缔占用人行道洗车、修车、焊接等占道施工作业及堆放物料行为;整顿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清理整顿沿街店商业促销产生的噪音;与各单位、临街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整顿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清理人行道上残留的废弃物、障碍物,设置限制机动车辆停放的隔离桩(墩),设立人行道禁停机动车警示线、警示牌。

  依法清理取缔自发马路市场,流动售货、售物,擦皮鞋摊等占道行为;重点打击长期盘踞钟楼周边、案板街口和主干道上非法占道商贩。

  整治时间: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

  此次整治活动由2005年10月开始至2006年3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05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宣传动员阶段。市、区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深入动员。第二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2月底)。第三个阶段(2006年3月)总结表彰阶段。整个活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评出名次,予以奖励。

  每月评比结果向社会公布,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情况以内部简报形式在全市予以通报;城6区评出前3名,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评出第1名,分别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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