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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铁剐瞎男童眼判赔14万 家长疏于监护负次要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2:1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6岁男童小涛(化名)被城铁剐伤右眼以致失明,他将市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地铁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万余元。

  昨天上午,小涛在父母的陪伴下来到法庭,记者看到他的额头上留下了非常明显的伤疤。“还痛吗?”“现在不痛了,但下雨时会痛。”“还记得是怎么受伤的吗?”“火车
撞的。”9时整,法院开始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涛能够轻易进入城铁线路,说明地铁运营公司对这种高速运输现场的防护措施不力,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及注意义务,因此要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小涛的父母疏于对小涛的监护,也要在这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为此,法院判决地铁公司向原告赔偿14万余元。鉴于在事发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已垫付2万元的医疗费用,所以判决后还须赔偿12万元。

  宣判后,小涛的父母对记者表示“不满意这个判决”,同时提出“要上诉,因为判得太轻了。”小涛的妈妈说:“每当天气有变化时,特别是下雨时,小涛的伤疤就感到疼痛。他还需要继续医治,这点钱当然少了。”

  地铁公司的代理人表示,要回到公司商量后,才能作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昨天,与小涛一起误入城铁防护网同样受伤的小龙(化名),也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法庭旁听此案。听了宣判后,小龙父亲表示也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至于将要索赔多少,小龙父亲说还没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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