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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情了债未了 儿子告生父索扶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08:47 胶东在线

  三年两次被非婚生子推上法庭,索要抚育费,42岁的张昆昨日叫苦不迭:自己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负担重呀……

  1996年,张昆从黄陂老家来到市内打工,妻儿不在身边,他很不适应,好在女老乡陈凤善解人意,总是宽慰他。周末闲来无事,两人还常到东湖、影院等处流连。

  一来二去,两人暗生情愫,1997年初开始同居。1999年5月,陈凤为张昆生下儿子强强。有了这个小家伙后,张昆明显感到经济吃紧,他将烟酒戒掉,节衣缩食供养陈凤母子。但时间一长,两人常常争吵。2001年春,张昆索性跑到广东打工。

  为要抚育费,陈凤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于2002年初将张昆告上法庭。汉阳区法院判决张昆每月给付强强抚育费100元。

  今年8月,张昆再次接到诉状。原来,陈凤眼见儿子要上小学,开销比以前更大,只好再次将张昆推上法院,要求每月另增200元抚育费。

  法院审理认为:强强虽是非婚生子,但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现强强已入学,故陈凤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鉴于张昆家中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汉阳区法院昨日判决:张昆每月支付150元抚育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记者 余皓 通讯员 李婷 实习生 涂玲)责任编辑: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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